读书笔记

刀锋读后感500字

admin2025-03-11 14:43:07.0读后感82

  《刀锋》是毛姆四大长篇小说代表作中的最后一部。毛姆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戏剧家。代表作有《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等。他的作品文笔质朴,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作家”。

  《刀锋》主要描述的是美国青年拉里曾参加一战,服务于空军,曾在浩瀚的天空中高飞,也经历了战争的残酷和无情。特别是战友为救自己牺牲后,让他惊觉生命的无奈和不可超越。战争结束后,他先在巴黎游荡,然后从巴黎出发游遍全世界,最后在印度宗教的神秘中顿悟,随后回到了美国,过上了大隐隐于市的生活。书中毛姆以自己的真名作为第一人称来叙述,其中的人物和故事都是源于他和友人的亲身经历。他一贯主张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从不写他不熟悉的人和事。
刀锋
  人生如刀锋,锐利而脆弱,钱只是不求人的工具,不必四处追寻幸福,幸福就在你的身边。文章以介绍拉里的未婚妻伊莎贝尔的叔叔艾略特开始,艾略特是个可悲的消费主义者信徒,他的衣柜里塞满定制西服,每一粒纽扣都镶满金边,可临终时说道那些衣服一次都没有穿过。最后孤独凄凉的离世。当初就是他告诉拉里不止要赚钱,还要跻身上流社会。但拉里对这些毫无兴趣。他希望未婚妻和他一起周游世界,被她断然拒绝,他的爱情像是刀锋脆弱的一面,在现实的重击下轻易的折了。他四处追寻幸福,最后做了一名普通的人,却获得了人世间真正的幸福,即只遵从于内心的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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