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1000字

admin2023-02-11 15:32:39.0读后感447

  整本书读完后,“觅母”(meme)确实让我感到耳目一新,但是我感触更深的还是有关于利他主义讨论的部分。

  书名是,The Selfish Gene,中文翻译为自私的基因。但是纵观全书,作者(Richard Dawkins)的重点并不是在讨论人的自私,或者说“私心”,反倒是将重点落在了讨论利他主义的行为上。

  我们不妨来做一个这样的推理:

  从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角度上来说,利他行为除了在家庭(或者说家族)、志愿活动等场景下存在,其实是比较少见的——“弱肉强食”的法则告诉我们要变强,要围绕自身利益出发;每一个人都有私心。但是这些利他行为仍然存在一定有其原因:经过了如此漫长的演化还能保存至今,必然需要载体进行代际之间的承接。因此这一载体也需要能够扛得住时间的折磨与考验,那可能的载体特征有:第一,数量多。如果数量减少,意味着每一个载体所需要承担的有效时间就会变长,载体被破坏而中断利他行为传递的可能性就会增大;第二,可精确复制。如果载体之间的信息传递不能做到精确复制,那结果可想而知,过不了几次传递就会让原有的信息“畸变”,也不能进行长时间跨度的流传。
自私的基因
  具有上述特征,且还能与生物体产生一定联系的,脑海里第一时间蹦出来的就是:基因(gene)。

  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与关爱、兄弟姊妹之间的互帮互助、长辈对孙子孙女的疼爱……这些我们看上去“无条件”的行为,实际上都是“有条件”的——自私的基因。

  每一个基因都想让自己能够跨越更长的时间,去到更远的未来,为此它需要自私。上面提到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多种可能的行为中选择了让基因净收益最大化的一种——但是行为执行者本身并没有经过复杂的数学计算来得到这一最优解。因此,利他行为,是意愿还是本能呢?

  在这里,我认为是本能促成了这样的行为。

  但是这又引起了我另外的思考。作者提到:动物在认识其亲属时,不仅有血缘关系上、直观上进行认识这两种角度,还有教养上进行确认亲属关系的方式。于是我想到了在现代人类社会中,所谓的“干爹”“干妈”,以及“教父”“教母”等称谓。可能在某些场景下确实仅仅只是一个称谓,并不会对“干儿子”“干女儿”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在有些特定家庭中,干爹干妈对干儿子干女儿会和对自己孩子一样好,甚至会更加偏爱前者(尤其是干爹干妈都还没有孩子时)。

  从遗传的角度上看,干爹干妈与他们的干儿子干女儿几乎是没有血缘关系的(通常情况下),从基因的自私性来说,他们不应该(他们的基因不允许)用自己的资源对其他竞争基因进行投资,增加自己基因消失在遗传长河中的风险,降低自己的净收益。但是他们就是这么做了,并且一直这么做下去了。

  因此在这里,我认为是意愿促成了这样的行为。

  假如基因会怪自己创造的“生存机器”违抗自己的命令,那我想他也只能够怪自己——因为它将决定权交给了大脑。

  是大脑,让意愿与本能沟通参与到了行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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