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

读《活着》有感1200字作文

admin2022-11-14 14:48:07.0读后感335

  今早读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结合本书作者所作的自序,深深感受到了一个作家的伟大,就是通过文字来给人们来传递积极地生活态度,不管我们无论经历了多少磨难。

  本书是以第一人称来写的。故事的主人公叫徐富贵,正如其名,富贵出生在民国算是一个地主的家庭,徐家的老祖宗是靠着养鸡到养鹅到养羊再到养牛发达起来的,家里有二百多亩地的家产,他爹嫖赌败掉了一百多亩地,到他这里“子承父业”,不但输掉了余下的一百多亩地,还被行家里手龙二做局把房子也输掉了,长工也走了,佃户也没了。他爹整天郁郁寡欢的,不久在村头一个粪缸沿上大便的时候摔死了,十来天之后,娶的县城里米行陈老板家的闺女家珍也被老丈人用轿子给接走了,走得时候闺女凤霞才四五岁,肚子里还怀着儿子有庆。有庆半岁的时候,家珍带着他又回来了,一家子总算团圆了,可好景不长,他娘的身子病了,家珍给了他二两银元去县城请郎中,也该着他倒霉,在县城被国民党大兵拉去做壮丁和共产党打仗去了。这一走就是两年多,回来的时候他娘已经死了,闺女凤霞因为一次发高烧变成了聋哑人,一家人穿的破破烂烂的,儿子都不认得他。儿子长大之后,在一次给县长的女人献血的时候因为护士为了救县长的女人把有庆的血给抽干把他抽死了,富贵和两口子商量着女儿凤霞得找个婆家了,把她嫁给了城里面死去了爹娘的二喜,二喜对凤霞特别好,两口子很恩爱,谁知命运却捉弄人,凤霞在生儿子苦根的时候大出血也死了,开始了两个男人照顾一个小孩的艰苦生活,可是富贵的命太惨了,二喜有次干活被水泥板给夹死了,死的时候儿子苦根还不知道死是什么意思。富贵把孙子苦根带回了家,爷孙两人的生活还没过多长时间,有次苦根生病,富贵听说姜能治百病,给孙子熬了一碗姜汤,又给他煮了半锅新鲜的豆子,从小就穷的苦根吃豆子却给撑死了。
活着
  一辈子没过完,富贵从送白发到送黑发,送走了一家七个人,自己也已经是满头白发了,这得是多大的苦难啊,经历这样凄惨的人生,我想至苦的人生也不过如此吧,没有了亲人的富贵买了头老牛相依为伴,在地里耕作的时候唱着: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

  读完这本书,我在想,作者得是有多大的勇气把这本书写到最后啊,把一个个好人写进了坟墓,让浪子回头的富贵一生坎坷、凄惨,当年路遥在《平凡的世界》里把田晓霞写死的时候也是曾崩溃到大哭,余华写这本书的时候也应该落了不少泪吧。

  余华在自序中这样写道: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这就是本书所要传递给我们的思想和人生态度,无论经历了多少磨难,我们始终都要对生活抱有热情和热爱,我们要直面人生中的困难和不幸,在不幸中去发现生活的美好,要学会从阴影中走出来,走到阳光下,世界还是温暖的。泰戈尔在《飞鸟集》中有这样一句诗歌: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这就是我们应该的人生态度,真诚热烈的热爱生活,不要让苦难在心中发芽,我们要做的是拥抱生活,好好活着,这就是对活着最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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