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两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两篇1
怀揣着各种熟悉感细致地读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孩提时代的乡土印象再次浮现:五线谱般的电线杆上鸟儿叽叽喳喳,清澈见底的小溪流里鱼儿欢蹦乱跳,绿油油的田野上牧童的短笛在轻声歌唱,一垛垛的稻草堆背后孩童们你藏我躲……可是,回首今朝的乡土概貌已不同往昔,禁不住泛起内心那股暖暖的乡土涟漪。
很是惊诧,费老在“乡土本色”一行文中提到,他初次出国时,他的祖母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他的箱子底下。看到这,心里暗暗惊喜那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是什么,并不是神秘的贵重物品,你是否也知晓了。后来,他祖母避人和他说了,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裹的东西煮一点汤吃,这是一包灶上的泥土。惊诧完后,也诉说一段我曾不敢启齿但与之相似的经历,第一次离家求学时,我母亲,不算很老的农村妇女,也是把一包用红纸包裹着的东西放在了我箱子的最深处,好奇地问:“是什么?”母亲语重心长的说:“给你保平安的,希望你出门在外一切平平安安……”一直压在箱底,直到后来算是翻箱倒柜找东西时,又显眼的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好奇心驱使我打开了它,一抔灶土和几颗茶粒。
这就是暖暖的乡土,不仅有母爱的寄托,还有那淳朴的乡土情缘牵系着。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命根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荠菜。每到春天天气变得暖和,我们就在地里挖野菜,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以下几点: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间隔得过远;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拟方便。三、为了平安,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状态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在地理课本中要形成聚落要有适宜的气候、充足的水源、平坦的地形、肥沃的土壤,这不就是费老先生说的。
中国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那么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历的,他们不必方案,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
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找到了心灵的栖息地,能够在自己的小天地,拥有半亩良田,披星戴月,荷锄而归。远离城市的喧嚣与人际的勾心斗角,融入大自然,真真切切的享受乡村的宁静与安详,做一个真正的自己。生长在暖暖的乡土上,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也许,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能明白泥土的可贵,才能体会到中国社会的基层具有浓厚的乡土性。虽然,城里人藐视乡下人土里土气,但是,在乡下,“土”是我们的命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随着季节的更替,锄地播种,精耕细作,尽管寸草不生,仍然期盼能从土里长出希望,收获果实。
或许,哪里来的最终本该回到哪里去,一如祖祖辈辈世世代代立足于用汗水浇灌的那一片“生于斯,长于斯”的古老、沉默而苍黄的土地,以此来报答那暖暖的乡土养育我们世代族人的大恩大德。
乡土中国读后感1500字两篇2
在读完费孝通先生写的《乡土中国》后,我颇有感悟,《乡土中国》这本书呢,总共是十四个篇章,但细究的话应该是十三个篇章,因为费孝通先生在论述"文字下乡"这个篇章时是分了两个篇章来论述的,所以准确来说这本书是由十三个篇章所构成的。这本书的话,我并没有看懂,特别是后面讲政治讲权利结构那几个篇章,所以我更多的感悟是关于前面几个篇章的。
我记忆尤深的是"乡土本色"、"家族"、"男女有别"、"无讼"这四个篇章。在"乡土本色"这篇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靠泥土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在我小的时候,我的家里也还种着庄稼,那个时候,我们一家人都是靠种地谋生,所以,我有点略懂这句话。纵观整个中国的历史,我国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农业大国,无论是哪个朝代,哪怕是经济非常繁荣的宋朝也如此,统治者和平民百姓都很看重土地,前者可能是基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理念看重土地,当然,更多的可能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对于后者,我觉得主要是为了生存。在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人和土地的关系变得十分亲近,所以,泥土对于很多人来说,真的是非常可贵的。而正是因为人与土地的这种关系,人们也变得非常重视家的存在,在以前,包括现在,很多人都是不愿背井离乡的,特别是以前,很多人从出生到死亡,他的活动范围仅仅限于他的那个村落附近,当然,也可能和当时的交通有关系,在那个时候,除非是服徭役或者战争灾荒年代,否则人口的流动基本是为零的,这也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论述的"人口流动性"的问题。
在"家族"这一篇中,我读到的更多是一个"群居社会。"中国的家族自古讲究的便是同宗同源,从最早的部落时代到后面的群居社会,在这漫长的过程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族便出现了。在历史的变迁当中,一个又一个宗族兴起,一个又一个宗族衰落,宗族观念一直存在着,尽管到了近现代,宗族观念并没有像以前那样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宗族观念一直存在着,就比如说现在的清明节扫墓祭祖,这何尝不是一种宗族观念呢?宗族观念在未来的某一天也许会被人们逐渐淡忘,但谁也无法改变人们喜欢群居的这种事实。
当我读到"男女有别"这一篇章时,我不禁想起我小时候,我们都是男孩子和男孩子一起玩,女孩子和女孩子一起玩,虽然我不懂当时这种情况是怎么形成的,但我知道一句话,叫做男女授受不亲。在我高中的时候,我们班主任就不允许男生和女生坐在一起,这或许就是这句话的最大体现吧。
而"无讼"这一篇章中,费孝通先生所描述了一个"礼"字,在他看来,"礼"对"无讼"的产生有很大影响。而对于我来说,无讼这个观点我有颇有感触,在上一个假期,我在我们当地村委会的调解办公室进行了社会实践,当时我就遇到一个案子,就是邻里纠纷,然后就大打出手,导致有一个人就受伤了,本来根据我所学的知识,应该会有司法机关介入的,然后提起公诉,但理论永远只是理论,当时的处理方式是村委会的几个人和派出所的民警一起去调解,也正是这个案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当然,无讼也体现在我的生活经历当中,我从小长到大,在我们那个村子,甚至旁边的村子,我都没有听说过谁因为什么事而去提起诉讼,更多的是听到谁和谁因为什么事而吵了一架,在我看来,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而在乡下体现得更多,或许是因为这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生活方式,使得乡下解决矛盾的方式并不是诉讼。
读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我觉得这本书写的还是非常好,但我觉得他把城市和农村的分界写的太明显了,特别是他认为乡下人"愚",虽然说不是智力方面而是知识方面,但我觉得,读书人的知识就比不读书的人知识高吗?我的母亲只有小学学历,而我的父亲也只有初中学历,但我并不觉得他们的知识要比我这个本科生少,相反,我的母亲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而我的父亲教会了我很多做事的道理,我很感激他们,在我看来,他们才是真正的智者,所以我并不太赞成费孝通先生的这个观点,也不喜欢他把城市和农村的分界写的太明显,当然,这仅仅只是我的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