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1200字
在书店暖黄的灯光下,“活着”两个字忽然撞进眼帘,书面在暖光灯的照射下,显得神秘。我被吸引上前,指尖轻轻拂过封面,翻开第一页时,仿佛推开了一扇通往另一段人生的门。
余华以美国民歌《老黑奴》为开始,那悠扬沉痛的旋律吸引读者跟着他质朴而近乎冰冷的笔调,一步步走进“活着”这个故事里。让我们眼睁睁看着生命在时代的洪流里,不可抵挡地一个个熄灭,消失殆尽。
故事的核心,是老人福贵的一生。“我”在乡野间偶遇他时,他正牵着一头老牛慢悠悠地走,脸上的皱纹诉说着沧桑岁月。年轻时的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仗着家底厚实和独生的优势,整日泡在赌场里,把父亲留下的田产、房产输得一干二净。父亲被他气得一病不起,最后从粪缸上摔下来离世——直到这时,福贵才幡然醒悟,自己之前犯下了多么大的错误,正如鲁迅所写“少年的时光就是晃,用大把时间彷徨,只用几个瞬间来成长。”可福贵生活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命运向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在风扬火起的沙场上艰难求生,好不容易逃回家,却发现母亲早已病逝。后来经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家里的锅碗瓢盆被收走,连唯一的女儿凤霞也因为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福贵拼尽全力想护住家人,维护活下的希望。可事实总是事与愿违,苦难也不带有同情:儿子有庆为了给县长夫人输血,被活活抽干了血;女儿凤霞在难产中离世;妻子家珍积劳成疾,最终也没能熬过病痛;就连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也先后因为意外和饥饿离开。仿佛那个年代所有的苦难都压在了富贵身上。
余华在书里写:“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这句话像一颗石子,砸在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读福贵的故事时,我曾为他年轻时的荒唐气愤,为他失去儿子而落泪,为他一次次面对死亡却只能承受而伤心。可无论经历再多苦难即使所有亲人都离开,他依然牵着老牛守在田地。他嘴里常常念叨起那些人,可却没有对他们逝去的痛苦,而是回忆的幸福和平淡。或许人在经历了多重磨难之后,才能真正领会到生命的意义。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会经历福贵那样痛苦的苦难,但每个人都会经历或多或少的磨难与不如意。考试失利、工作不顺、和家人拌嘴,这些小事有时也会让人觉得压抑,甚至想过放弃。可福贵在家破人亡,众亲离世后,仍然选择积极面对生活,抱着既然已经处在生命最低谷,那么怎么走都是向上的心态。放弃是面对挫折最糟糕的一种办法,无论如何我们都应积极面对,努力活着。
合上书时,“活着”两个字再次映入眼帘,这一次却像刻进了心里。余华说:“死亡不是失去生命,而是走出了时间。”是啊,时光像黑夜一样转瞬即逝,死亡终会到来,但活着的意义,从来不是逃避死亡,而是在有限的时间里,认真对待每一天,为日出月落而欣喜雀跃。就像福贵,哪怕只剩自己和一头老牛,也会牵着它去田里干活,用心过好自己的生活。
往后再遇到难事,我想我会想起福贵,想起他说的“活着就好”。只要还活着,就有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只要还活着,前进就有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