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十五年读后感900字
中国自古是“礼仪之邦”,千年传承的儒家正统思想强调“克已复礼”等多种道德规范与要求,而在乡土社会,在我看来是一种传统、复古而略显封闭的社会环境中,我想应会保留古往今来的“礼”之影响。
由乡土,试窥千古。
在差序格局下的乡土社会中,礼是公认的行为规范。于是有长幼分别,衍生出特有的长老统治;于是有三纲五常,衍生出男女有别。礼是维持规范的力量,在血缘大于地缘的乡土社会中,因之封闭,因之稳定,因之礼治,从而秩序。
联系到《万历十五年》的礼制,以及程朱理学“天理即三纲五常”的主张,我试想:古代的中国既是一个乡土农村为主的社会,那这样的礼治秩序是否会普遍存在甚至适用于全体社会。

在乡土社会,礼在教化中世代相传,形成传统,形成文化。
我认为礼治甚至形成制是有一定积极影响的,比如它维持了一种社会的稳定,形成一定等级,譬如西周的礼乐制,确实维系了统治,以至为儒家推崇。在《万历十五年》中,万历怠政下国家依旧运行数年,也可见礼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消极影响同样是显而易见的。程朱理学中“在天理,灭人欲”以及尊卑观念的强化,禁锢了人性,以至于出现贞节牌坊等陋习。礼,开始“吃人”。另外,在明中后期的历史上,体制僵化与礼的传统脱不开干系,在这仿佛无解的历史悲剧中,礼的形象自然不会正面。
礼治,这样一把双刃剑,究竟是乡土区域化的秩序,还是封建社会普遍性的秩序?我想也许是后者。
礼治作为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的核心思想之一,从西周礼乐到汉朝尊儒,它一步步构建起一种“以礼为法”(或说“以礼入法”)的政治模式。就像乡土社会的“家族”一般,整个古代社会里名门、望族等极为常见,可见古代的宗族意识是很重的,并且在儒的滋养下,国家法律浸润浓厚的道德教化意味,“无为政治”为人推崇,“家国同构”显而易见。
就像《乡土中国》中的“无讼”,乡土人民更倾向于向德高望重的长老、乡绅而非法律来解决纠纷,遵循传统道德准则来惩恶扬善。从《万历十五年》中僵化的体制下我窥见的也是一个差不多的放大版乡土社会——即古代社会:此时个人的创新或守旧、激进或温和,都不影响礼治秩序,从而无法影响灭亡衰败的结局。
而在当下,普遍化的礼治早已被打破,走向法治是大势所趋,但如农村,区域性的礼治秩序必然仍存在,如何规避礼崩乐坏的弊病而扩展法治秩序的平等公正,是亟待解决的难题。